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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公务员在线学习首批试点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3 14:59:00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政府直属有关委、办、厅、局人事(培训)部门,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推动全区公务员在线培训试点工作,确保我区公务员在线学习如期开班、顺利开展,经研究,定于8月份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公务员在线学习首批试点单位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对全区在线学习首批试点盟市、旗县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及管理培训。
2.讨论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在线学习管理办法(试行)》。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8月24日,为期一天。8月23日报到。
2.培训和报到地点:自治区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三、参加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首批试点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首批试点的各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其他要求
1、公务员网络在线培训是一项适应时代需求的培训创新形式,对提高我区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素质能力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核确定首批试点单位,选派有关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班,按要求上报试点单位、参训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
2、请首批试点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参加首批试点单位及公务员全员名单的书面文字版加盖公章后,分别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惩处和人事培训中心(并提交电子版)。请参训人员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在线学习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惩处。
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请各地将《转发关于全国行政机关开展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通知》(内公局发[2011]71号)、《关于印发2011年公务员管理工作督查调研安排的通知》(内公局发[2011]68号)规定的自查内容总结及统计表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惩处。
4、请各地将今年上半年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半年和2012年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惩处。
5、请各盟市和有关部门,务必于2011年8月19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分别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考核培训奖惩处和自治区人事培训中心。

联系人:乌云达来 电话:0471?6925466(传真)
乌仁 电话 0471?6964607(传真)
电子邮箱:nmgrstgwy@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略)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